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05年度植树造林工作,加快绿色焦作建设步伐,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2005年度植树造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和《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焦发〔2003〕17号)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工业原料林基地、退耕还林、绿色通道建设为重点,深化林业改革,完善投入、管理机制,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质量效益,促进我市林业跨越式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05年全市计划成片造林13.5万亩(各项目累计造林面积16.23万亩),其中:退耕还林5.9万亩,太行山绿化0.88万亩,防沙治沙0.10万亩,外资造林2.64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3.71万亩,飞播造林3万亩;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45万亩;通道绿化68公里;林业育苗0.9万亩。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抓好退耕还林工程。坚持“生态优先,政策引导,造管并重”的原则,按照精品工程建设标准,搞好作业设计编制,严格按照设计施工。2005年度退耕还林面积为5.9万亩。其中沁阳市1万亩,孟州市0.2万亩,博爱县1万亩,修武县1.4万亩,温县0.5万亩,武陟县1.1万亩,中站区0.7万亩。
(二)加快推进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要采取丰产栽培措施,实施集约化经营,提高质量效益。2005年度完成造林3.71万亩。其中沁阳市0.3万亩,孟州市0.4万亩,博爱县0.3万亩,修武县0.6万亩,温县0.4万亩,武陟县1.5万亩,山阳区0.03万亩,中站区0.1万亩,马村区0.08万亩。
(三)认真实施通道绿化工程。2005年度完成68公里绿色通道的建设。其中,沁阳市25.5公里,温县20公里,马村区20公里,中站区2.5公里。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正确理解和把握保护基本农田和发展林业的关系,充分认识发展林业在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中的重要作用,把林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奖励机制,加大督查力度,认真检查验收,落实奖罚措施,确保年度造林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提高科技含量,扩大林木资源总量。针对我市用地矛盾突出、林木资源总量不足的现状,要不断加大林业科技推广力度,向科技要效益,走科技兴林之路。
要投资建立速生丰产林示范区,引进优良品种,采取丰产措施,引导林农走集约化经营之路,提高林木生产效益,培育足量资源,增加林农收益,确保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原料供应。一是适地适树,科学造林。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要在大力栽培杨树新品种的同时,科学设置生物隔离带,防止林木病虫害发生蔓延;绿色通道建设,要与工业原料林基地隔离带设置相结合,以隔离树种为主,搞好树种搭配,要求先开沟,再挖坑,后植树;山区造林,要积极推广地膜覆盖、保水栽植等技术,提高造林成活率。二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林业技术服务体系,认真解决林业生产中的技术棚架问题。重点搞好乡级林业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组建林业协会、专业技术服务队等形式的群众组织,解决基层林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三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加快林业专业人才的培养。切实搞好对林业职工和林农的技术培训,加强林业科普工作,全面提高林业建设者的整体素质。
(三)大力培育林业产业,积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各级政府要从长远的、战略的高度认识发展林业产业的重要性,建设绿色焦作,创建效益林业。一是优先发展以木浆、造纸和人造板为重点的木材加工业,重点培育一批低消耗、高效益的林产加工企业。二是积极开展森林生态旅游工作,完善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档次。三是大力发展果品加工、储藏、保鲜企业。四是加快各类林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建设,鼓励农民营销大户和中介组织,闯市场,促销售。继续为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搞好协调服务,在采伐证、运输证、检疫证办理,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育苗,营林技术等各个环节,为龙头企业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积极协助木材加工企业,采取“租地经营、合作经营、定单经营”模式,加快企业自有林基地建设。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结合当地实际,落实和完善对民营林业的鼓励、扶持和保护政策,稳定所有权,放活使用权,充分尊重经营者的自主权,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要积极为林业建设投资者搞好服务,及时颁发林权证书,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非公有制林业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
(四)加大投入,多方筹措林业建设资金。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林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逐步建立起公益林以政府投入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商品林以市场融资为主,政府适当扶持的投入机制,多方筹措林业建设资金。一是各级财政都要增加对林业的投资预算,对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各级财政都要按比例认真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是要抓住国家增加林业投入、促进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大好机遇,依据国家对林业建设的投资方向和重点,尽快筛选、论证、上报一批林业建设项目,加大项目前期运作力度,争取国家支持。三是农发、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林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四是抓好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费的征收工作,保证绿化费按规定足额征收和使用。五是各级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户申请小额贷款,发展林业生产。六是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投资,大力促进林业发展。
(五)落实林业政策,调动全民参与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 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林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妥善解决绿化占地、林木管护和利益分配等问题。一是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的现金补助、种苗补助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防止棚架。二是落实林木产权政策。按照“谁栽谁有、树随地走”和“竞争承包、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与营林者签订承包合同,及时确权发证。三是落实造林用地政策。要稳定林地所有权,放活使用权,延长林地承包或租赁年限。对规划区内的造林用地,要区分不同情况,分类落实。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承包、拍卖、租赁等形式在宜林地、荒山荒地及村旁、沟旁、路旁和林内隙地上,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划进行造林。对承包荒山经营开发者,允许继承、转让和拍卖经营权。
(六)坚持依法治林,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治林,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凡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出现问题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强化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理,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督查力度,排除各种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基层派出所标准化建设,完成以“一警一区”责任制为重点的警务区建设。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建立健全测报网络。对于突发的林业有害生物,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除治。
以上意见,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三月三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2005年度植树造林工作的意见 焦政〔2...
发布机关 焦作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2005年度植树造林工作的意见 焦政〔2005〕9号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05年03月14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2005年度植树造林工作的意见 焦政〔2005〕9号 发布日期:2005-03-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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