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2006年度植树造林工作的意见(焦政[2...

发布机关 焦作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2006年度植树造林工作的意见(焦政[2006]5号)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06年03月13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2006年度植树造林工作的意见(焦政[2006]5号) 发布日期:2006-03-13 00: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06年度植树造林工作,加快绿色焦作建设步伐,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2006年度植树造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工业原料林基地、退耕还林、太行山绿化等林业工程建设为重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和管理体制,提高造林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市林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06年全市计划成片造林19.24万亩。其中:退耕还林5万亩(以省下达的任务为准),太行山绿化2.22万亩(人工造林0.5万亩、封山育林1.72万亩),防沙治沙0.35万亩,水土保持工程0.53万亩,外资造林0.87万亩;速生丰产林3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3.71万亩,飞播造林3万亩。通道绿化90.03公里,林业育苗0.9万亩。
三、工作重点
(一)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加快发展后续产业。坚持“生态优先,政策引导,造管并重”的原则,按照精品工程建设标准,搞好作业设计编制,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同时,加强现有退耕地的管理,积极引导和扶持退耕还林的后续产业,尽快发挥生态、经济效益。2006年度5万亩退耕还林任务中:沁阳市0.8万亩,孟州市0.2万亩,博爱县1.2万亩,修武县1万亩,武陟县0.8万亩,解放区0.4万亩,中站区0.6万亩。
(二)加快推进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扩大工业原料林基地规模,采取丰产栽培措施,实施集约化经营,提高质量效益。对已造林木要加大抚育间伐和更新力度。2006年度3.71万亩造林任务中:沁阳市0.3万亩,孟州市0.4万亩,博爱县0.3万亩,修武县0.6万亩,温县0.4万亩,武陟县1.5万亩,山阳区0.03万亩,中站区0.1万亩,马村区0.08万亩。
(三)认真抓好通道绿化工程。2006年度要完成90.03公里的通道绿化建设。其中:沁阳市5.41公里,孟州市10.53公里,博爱县60.82公里,温县9.28公里,武陟县1.51公里,中站区2.66公里。
(四)高标准完成太行山绿化工程。按照工程造林标准,认真做好野外勘察和内业设计工作,积极推行工程招投标制度。2006年度完成太行山绿化2.22万亩,其中:山阳区人工造林0.5万亩,沁阳市封山育林0.86万亩,博爱县封山育林0.86万亩。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林业在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中的重要作用,把林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正确理解和把握保护基本农田和发展林业的关系,建立严格的考核奖励机制,加大督查力度,认真检查验收,落实奖罚措施,确保年度造林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提高科技含量,扩大林木资源总量。一是针对我市用地矛盾突出、林木资源总量不足的现状,要不断加大林业科技推广力度,向科技要效益,走科技兴林之路。要投资建立速生丰产林示范区,引进优良品种,采取丰产措施,引导林农走集约化经营之路,提高林木生产效益,培育足量资源,增加林农收益,确保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等林业龙头企业原料供应。二是在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中,在大力栽培杨树新品种的同时,科学设置生物隔离带,防止林木病虫害发生蔓延;绿色通道建设,要与工业原料林基地隔离带设置相结合,以隔离树种为主,搞好树种搭配。平原、滩区造林要坚持先开沟、再挖坑、后植树的模式,提高造林成效;三是在山区造林中,要继续推广专业队造林模式,应用地膜覆盖、保湿剂栽植等技术,确保造林质量,提高成活率。四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林业技术服务体系,认真解决林业生产中的技术棚架问题。重点搞好乡级林业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组建林业协会、专业技术服务队等形式的群众组织,解决基层林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五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加快林业专业人才的培养。要切实搞好对林业职工和林农的技术培训,加强林业科普工作,全面提高林业建设者的整体素质。
(三)大力培育林业产业,积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各级政府要从长远的、战略的高度认识发展林业产业的重要性,打造绿色焦作,创建效益林业。一是优先发展以木浆、造纸和人造板为重点的木材加工业,重点培育一批低消耗、高效益的林产加工企业。二是积极开展森林生态旅游工作,完善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档次。三是大力发展果品加工、储藏、保鲜企业。四是加快各类林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建设,鼓励农民营销大户和中介组织闯市场、促销售。五是继续为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搞好协调服务,在采伐证、运输证、检疫证办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育苗,营林技术等各个环节,为龙头企业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六是积极协助木材加工企业,采取“租地经营、合作经营、定单经营”等模式,加快企业自有林基地建设。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结合当地实际,落实和完善对民营林业的鼓励、扶持和保护政策,稳定所有权,放活经营权,明确使用权,充分尊重经营者的自主权。要积极为林业建设投资者搞好服务,及时颁发林权证书,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非公有制林业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
(四)转换经营机制,多方筹措林业建设资金。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林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逐步建立起公益林以政府投入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商品林以市场融资为主,政府适当扶持的投入机制,多方筹措林业建设资金。一是各级财政都要增加对林业的投资预算。今年,对高速公路通道绿化占用耕地的,市、县两级财政给予补助。具体标准为:每亩每年共补助500元(市级财政补助300元,县市区财政补助200元),连续补助5年。对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林业 程项目,各级财政都要按比例认真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是要抓住国家增加林业投入、促进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大好机遇,依据国家对林业建设的投资方向和重点,尽快筛选、论证、上报一批林业建设项目,加大项目前期运作力度,争取国家支持;三是农发、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林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四是抓好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费的征收工作,保证绿化费按规定足额征收和使用;五是尽快培植一批宜林“四荒”使用权拍卖的经营示范大户,积极推广国家造林工程招投标制度,从政策、资金、技术上给予重点扶持。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宜林“四荒”使用权拍卖的引导、宣传、组织、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积极推广国家造林工程招投标制度,扶持造林大户的发展。各级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林农申请小额贷款,发展林业生产,提高他们造林的积极性;六是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投资,大力促进林业发展。
(五)落实林业政策,调动全民参与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林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妥善解决绿化占地、林木管护和利益分配等问题。一是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的现金补助、种苗补助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防止棚架;二是落实林木产权政策。按照“谁栽谁有、树随地走”和“竞争承包、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与营林者签订承包合同,及时确权发证;三是落实造林用地政策。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延长林地承包或租赁年限。对规划区内的造林用地,要区分不同情况,分类落实。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承包、拍卖、租赁等形式在宜林地、荒山荒地及村旁、水旁、路旁和林内隙地上,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划进行造林。对承包荒山经营开发者,允许继承、转让和拍卖经营权。
(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开发完善后续产业。各级政府要把培育后续产业作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根本性措施来抓,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型后续产业,切实解决好退耕户的长远生计问题,提高自我发展能力。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现有退耕地的管理,尽快发挥经济、生态效益;二是科学制定退耕还林后续产业规划。要立足当地资源优势,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地确定替代产业和后续产业。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基地化建设的思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特色,明确重点,为高起点、高质量地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奠定坚实的基础。要建立有地方特色、有市场前景的资源基地,带动林果业、林产加工业、畜牧业、森林旅游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三是积极探索后续产业发展的新路子。各地要转变思想,大胆创新,积极鼓励公司、企业、集体、个体大户等社会各界参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加快我市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四是退耕地必须严格纳入林地管理,严禁不经批准随意侵占。确需占用的退耕还林地,要由占地单位补偿种苗造林费和已发放的粮款补助,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退耕还林。对退耕还林者擅自毁林复耕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五是要加强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和幼林抚育工作,确保退一片、造一片、成活一片、巩固一片,对一些树种选择不当、效益不高的退耕还林地,要按照发展后续产业的要求有计划地进行改造。
(七)坚持依法治林,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治林,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凡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出现问题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抓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实行严格的林木采伐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确保林木采伐不超限额。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认真做好强化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理,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督查力度,排除各种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要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建立健全测报网络,对于突发的林业有害生物,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除治。
以上意见,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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