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焦作市气象局进行嘉奖的决定(焦政〔20...

发布机关 焦作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焦作市气象局进行嘉奖的决定(焦政〔2006〕26号)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06年08月02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焦作市气象局进行嘉奖的决定(焦政〔2006〕26号) 发布日期:2006-08-02 00: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市气象局以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已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拓展气象服务领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各项工作均走在了全省前列。2001年以来,市气象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23次,累计增加降水6亿多吨;对灾害性天气做出准确预报100余次,提供各种信息资料3万余份,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2005年,被人事部、中国气象局联合授予“全国气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为表彰市气象部门在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上做出的突出贡献,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焦作市气象局进行嘉奖。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他们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勇争一流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希望焦作市气象局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测报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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