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狠抓重点领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监管协调,全面完成省定安全生产控制任务,各项指标均位居全国、全省先进行列,创我市历史最好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焦作”做出了突出贡献,我市被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优秀城市。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建设“平安焦作”,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七年三月六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表彰的通报(焦政...
发布机关 焦作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表彰的通报(焦政〔2007〕7号)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07年03月13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表彰的通报(焦政〔2007〕7号) 发布日期:2007-03-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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