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改委关于园林美墅住宅小区项目一期工程核准的批复

 焦作市园林园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园林美墅住宅小区项目的请示》(焦园字[2008]23号)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园林美墅住宅小区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通知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同意焦作市园林园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园林美墅住宅小区项目一期工程。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园林路北侧,河阳路东侧(其中北段为河南省广祥电力公司),北临西段为河南省广祥电力公司,北临东段和东临均为焦西矿。    三、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74614平方米。一期工程共11栋多层砖混结构住宅楼,总建筑面积41178平方米。11栋楼的楼号、层数和建筑面积分别为:1#楼6层3074.55㎡、2#楼6层5740.2㎡、3#楼5层2836.79㎡、5#楼7层3584.63㎡、6#楼6层4646.84㎡、7#楼7层1883.67㎡、8#楼7层2072.04㎡、10#楼6层3485.13㎡、11#楼6层4684.7㎡、12#楼6层4570.47㎡、18#楼6层4599.28㎡。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3947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    五、该项目应配置的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垃圾收集点、公厕、存车处、绿地和楼间距、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以及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等项指标,必须严格按照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审批的详规图执行。    六、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焦规控土字[2008]第006号《2008-006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②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国用(2001)字第2001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③焦作市国土资源局豫(焦)出让(2008年)第00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④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焦环评表字[2008]255号《关于焦作市园林园实业有限公司园林美墅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⑤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10800100000292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⑥河南省建设厅核发的编号为41083685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⑦焦作安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焦作安益会专字(2008)第02号验资报告。    七、该项目附件①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焦规控土字[2008]第006号《2008-006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中,地块一面积超出附件②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国用(2001)字第2001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部分,需要正式办理土地等手续后方可建设。    八、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消防、规划、房管、环保、国土资源、文物、劳动安全、地震、人防、气象、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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