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09年度第一批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选报第二批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项目办,市直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我市92个在建重点项目总体进展顺利,部分重点前期项目也取得重大进展,但少数项目进展缓慢,个别项目未按期开工,影响了重点项目整体投资进度。为加强重点项目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焦政文[2009]39号)精神,近期将对第一批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调整,同时选报第二批市重点建设项目,请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结合上半年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提出2009年第一批调整意见及第二批重点项目名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选报、调整范围

    对第一批市重点建设项目中少数未按时开工和无实质性进展的,取消其市重点项目资格;第二批市重点建设项目主要从工业、交通能源、农林水利、城建、社会事业、生态环保等领域中选择,推荐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重大,带动力、辐射力、成长性强的项目。

    二、申报市重点建设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和环保要求;

    (二)工业项目原则上总投资在1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他项目原则上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

    (三)规模较小,但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能够促进工业优化升级的项目;

    (四)项目建设主体、投资主体明确、各项建设条件成熟,当年有实质性进展的项目。

    三、申报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程序和要求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应认真填写《2009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拟列入2009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对负责项目涉及的核准(审批、备案)、土地、规划、环保等内容审查把关,审查无误后将附件1和2、单行材料和手续复印件加盖政府公章(一式三份),按行业报送至市政府项目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审查,电子版发至jzszfxmb@sina.com。电子表格下载地址:/的公告栏。报送截止日期:2009年6月19日。

   附件一:2009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申请表.xls

           附件1说明.doc

   附件二:拟列入2009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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