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省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办公室《关于报送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有关情况的通知》(豫政重点办[2009]24号)要求,为营造项目建设良好环境,加快我市重点项目、“8511”新开工项目、我市列入省重大工业结构调整项目(以下简称“三类项目”)审批步伐,迅速形成机制协调、运转高效、审批合法、服务满意、推动有力的工作局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县(市)区联审联批办公机构情况。请各县(市)区于6月17日下午6点前,将本地区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办公机构负责人、办公地址及办公人员的姓名、职务、性别、单位、电话等情况报送市联审联批办公室(市阳光大厦二楼市政府项目办230房间,邮编454100,邮箱:jzszfxmb@sina.com。    二、报送需市及以上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求县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办公机构于2009年6月18日6点前将本县需市及以上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所有重大项目名称、开工竣工时间、审批事项、审批内容、当前审批工作进展情况、审批中存在问题等按照不同审批部门和审批期限分别统计(按照审批期限的先后顺序排列,并标明应在6月份完成审批的项目)上报市联审联批办公室(市政府项目办)。    此后,各县市区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豫政办[2009]96号文件要求,每月一总报,即每月23日报送当月本地区重大项目审批工作情况和下个月需要市及以上部门对重大项目审批的有关情况;每旬一分报,即每月3日、13日、23日报送前10天内本地区重大项目审批工作进展情况和后10天内需市及以上部门对重大项目审批的有关情况。    联系人:常红虎,电话:3569579                    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完)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