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远翔素质教育拓展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焦作市远翔素质教育拓展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焦作市远翔素质教育拓展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省发改委《关于规范我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及其他收费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7]1710号)精神,为推进市直学校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焦作市远翔素质教育拓展培训学校对焦发改收费[2008]76号文件的执行情况,及近年来全市学生实践基地运行情况,本着“以收养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经研究同意焦作市远翔素质教育拓展培训学校对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收取一定的食宿和交通费。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食宿和交通费:每生每天不超过20元,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收费;    2、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期间上级部门有新政策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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