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改委关于核准青年雅居小区项目的批复

焦发改投资〔2009〕408号 焦作市新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青年雅居的请示》(焦新发字(2009)04号)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青年雅居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同意核准你公司建设青年雅居小区项目。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青年路与和平街交叉口西南角。东临北段为青年路,南段为新苑小区;北临为河南理工大学操场;西临焦作街住宅区;南临西段为焦作市纺织品公司仓库,东段为新苑小区。 三、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951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5225.92平方米(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2530平方米,其中机动车位1000平方米,非机动车位153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4776.4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49.5平方米,社区公共服务用房1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3栋6层砖混结构住宅楼,1栋5层局部1层框混结构商住楼,1栋1层砖混结构住宅楼,以及地下停车场、地下室和地上停车位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007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 五、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焦规图字[2009]第029号详规图;②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国用(2009)第1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③焦作市解放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2009年4月28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④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1089212090100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编号为41083565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⑥焦作市财政局开具的豫财综AA[2007]№0026705号《土地出让收入专用票据》、(2008)豫契税字№0290358号契税完税证;⑦焦作市山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六、你公司要严格按照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焦规图字[2009]第029号详规图进行建设。同时严格按照消防、房管、环保、国土资源、文物、劳动安全、地震、人防、气象、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九年七月六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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