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煤矿地质补充勘探项目2009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焦发改投资〔2009〕493号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焦煤公司: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煤矿地质补充勘探项目2009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09]1204号)转发给你公司,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安排我市建设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125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74万元,企业自有投资1084万元。 二、请你公司按照投资计划安排,督促项目单位落实自筹资金,加强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确保专款专用。并于每季度末将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报我委。 附件:焦作市2009年煤矿地质补充勘探项目投资计划表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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