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陟县第一中学新校区宿舍楼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的批复

焦发改收费〔2009〕543号 武陟县发改委:  你委《关于武陟一中后勤服务部住宿收费的请示》(武发改价格[2009]161号)收悉。根据《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精神,结合武陟县第一中学新校区宿舍楼一年来住宿费标准的试行情况,经研究,现就该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生公寓楼8人间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期240元,6人间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期320元,4人间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期480元,该收费标准包括房屋折旧、水电费、家具折旧等配套费用。学生公寓楼要保证附属施放的完好,向学生提供安全清洁的良好环境,保证学生的正常用水、用电等,不得在住宿费以外再重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严禁在寒暑假期间向学生另行加收住宿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期收费。  二、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学生入住。  三、你委接文后,应督促学校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并自觉接受价格、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本批复自2009年秋季新学期起执行,执行期间上级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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