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社会事业未开工中央投资项目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县(市)发改委: 为迎接下月由中纪委牵头的中央检查组第三轮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九月底前达到国家对三批中央投资项目建设 “三个百分之百”考核目标,按照委领导要求,请你委抓紧时间对已下达投资计划的中央投资项目进行认真摸底排查,并按如下要求填写《未开工中央投资项目信息统计表》,各县(市)发改委对项目开工情况的真实性负总责。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开工”标准为形成实物工作量,仅完成部分前期工作的投资不能视为开工。 2、“计划开工日期”要具体到日。 3、请按照第一批1000亿、第二批1300亿,第三批700亿,分三张表填写,仅填未开工项目。 4、请务必于11日(星期五)上午12时前将填好的表格发至我科jzfgwshk@126.com邮箱。 联 系 人:刘兰柱 联系电话:3569246 附件:上报未开工中央投资项目紧急通知附表.xls 焦作市发改委社会发展科 二〇〇九年九月九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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