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龙源湖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焦作市地震局:  你单位《关于批复焦作市龙源湖公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焦地[2009]12号)收悉。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市防御地震灾害等公共突发事件能力,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焦政[2007]5号)要求,原则同意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龙源湖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地址。项目位于焦作市龙源湖公园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可安置15万人的应急避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应急指挥中心(建筑面积300㎡)、应急供电、应急物资供应、应急医疗救护、应急厕所、应急棚宿区、应急水井、应急供水系统等。  四、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38万元,其它费用8万元,预备费4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  五、设计单位应将项目建设中所含水、电力、电讯等在设计中统一考虑,尽量避免经常性的开挖。  六、该项目要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企业等环节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接受我委和有关单位监督。  七、请据此按招标核准意见对设计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意见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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