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09年度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重点项目单位:    2009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把项目建设作为实施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抓手,凝聚力量,创新工作,加快项目进度,有力的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增长,为实现我市经济的企稳回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涌现出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更好地推动2010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荐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及办法    1、先进县(市)区推荐工作。采取年度目标考核的形式进行,按照《全市项目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办法》的要求,由市政府项目办公室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提出建议名单。    2、县(市)区的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各县(市)区政府项目办公室组织推荐,填写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表,加盖县(市)区政府公章后报市政府项目办公室。    3、先进市直单位推荐工作。由市政府项目办公室组织问卷调查,由高分到低分提出推荐名单。    4、市直有关部门和市直重点项目单位的先进个人,由市直有关部门和市直重点项目单位填写重点项目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加盖公章后报市政府项目办公室。    5、市政府项目办公室根据考评结果、年度项目建设情况及推荐意见,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政府研究确定,予以表彰。    二、推荐名额    1、各县(市)区推荐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1--2个;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个人1-2名。    2、市直有关部门和市直重点项目单位各推荐重点项目建设先进个人1名。    三、要求    1、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本文转发至所辖市重点项目单位,并负责申报工作。    2、推荐工作要严格标准,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3、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于2009年12月22日前报市政府项目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冯小红  冯长路    电  话:3569579    电子信箱:jzszfxmb@sina.com  附件:1、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条件.doc      2、先进单位申报表.xls先进个人申报表.xls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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