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售水定价成本监审要点公示

    为提高定调价成本监审的参与度、透明度,增加政府成本监审结论的科学性、合理性,我委建立了政府定价成本“六联审一公示”制度,即企业初步核算成本、中介机构审核成本、政府成本监测机构监审成本、市发改委集体审议成本、专家组评审论证成本、省发改委认定成本、公示成本监审报告大类等。焦作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在实地调查了解公司生产流程和生产情况的基础上,依据中介机构审定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经过对各项数据进行真实性、合理性审核,按照财务制度及定价成本核算的相关规定,形成了成本监审结论报告。在完成“六联审”的基础上,现将2008年焦作市售水定价成本主要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结论。2008年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售水定价总成本为5316.70万元,单位售水成本为1.63元/立方米;2009年定价总成本费用将达到5412.36万元,单位成本1.66元/立方米。    二、主要构成。见《焦作水务公司2008 年售水成本费用主要指标公示表》。    三、公示时间。2010年元月8日――2010年元月15日。    我们真诚地希望每一位热爱、关心焦作供水事业的市民积极参与售水成本的审核监督,并就有关事宜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耐心地解答有关问题,每一位市民均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   张建高   王华治    联系电话:  2853031  2853035    电子信箱:  jzcbs@163.com     附:焦作水务公司2008 年售水成本费用主要指标公示表.xls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元月八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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