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第一批执行产业集聚区电价政策企业名单的函》的通知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0-06-11 焦作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各县(市)发改委,各县电力公司: 现将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第一批执行产业集聚区电价政策企业名单的函》(豫发改价管函[2010]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完) 标签: 上一篇: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意见 下一篇: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当前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物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