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公布2010年河南省试点地区基本药物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0-06-13 焦作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各县(市)区发改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0年河南省试点地区基本药物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0]2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完) 标签: 上一篇: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食盐出厂价格提高暨我省食盐价格调整方案的批复》的通知 下一篇: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意见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