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村园中园经济适用房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马村区发改委:  你委《关于呈报<马村园中园经济适用房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马发改[2010]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马村区园中园经济适用房小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小区占地面积1.65万平方米(合24.73亩)。总建筑面积26634平方米,建设3栋(1#、2#、4#楼)11层和1栋(3#楼)6层住宅楼。其中住宅面积22646平方米、配套商业面积3688平方米、社区服务服务用房300平方米。  三、建设地址。依据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焦规马选字第(2009)第02号)要求,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文昌路西侧,源丰路南侧。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总投资为3000万元。  五、该项目在设计、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焦作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政府令第45号)的有关规定,控制住房套型面积和住房对象,严禁对社会销售。项目开工前,要将职工住房价格报送市发改委核定并公布。  六、该项目要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工程主要材料等环节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并接受我委和有关单位监督。请按上述要求,抓紧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意见》                                                   二○一○年二月三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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