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二五”重大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高新区经发局,产业集聚区,市直有关部门,市直重点企业:  为做好全市“十二五”重大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二五”重大项目征集的具体范围 “十二五”重大项目的总投资规模一般在3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中的研发平台项目在500万元以上。“十二五”重大项目主要包括“十一五”期间结转的重大项目、“十二五”期间拟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和“十二五”期间拟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具体范围包括:  (一)农林水利项目:包括农业、水利、林业、畜牧业等项目。  (二)工业项目:包括装备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化工、有色、食品、纺织、钢铁、建材、轻工等项目。  (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包括生物医药、特色功能材料、信息产业、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研发平台等项目。  (四)服务业项目:包括文化、旅游、商贸、物流、金融等项目。  (五)交通项目:包括铁路、高速公路、公路等项目。  (六)能源项目:包括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等项目。  (七)城镇建设项目:包括南水北调受水城市供水配套,城镇供水,城市交通、燃气、供热、生态水系、污水处理、安居工程(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含城中村改造)等项目。  (八)社会事业项目:包括教育、卫生、文化设施、体育等项目。  (九)生态环保项目:包括大型生态工程、主要污染源治理,以及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  二、 “十二五”重大项目征集的具体要求  在重大项目选择上,要切实将一批技术含量较高、经济社会效益较好,真正能够带动产业升级,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有效改善薄弱环节,增强发展后劲的重大项目纳入规划。  要突出“十二五”规划期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要与“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相衔接,保持重大项目建设的连续性;要与国家、省及相关行业、部门已经编制或正在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项目选择的盲目性。要符合国家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不得将“两高一资”、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纳入规划,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时间安排。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紧开展“十二五”重大项目征集工作,于2010年8月10日前将确定的重大项目上报。  (二)报送要求。各部门要按照附表要求,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同时上报。(项目文本一式3份,表格为Excel格式)。   联系人:   王 晶  联系电话:3569551  电子信箱:jzs125@163.com   附件:焦作市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征集表.xls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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