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极文化国际旅游养生基地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温县发改委:  你委报来《关于核准太极文化国际旅游养生基地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温发改字[2010]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通知如下:  一、为了开发太极拳文化,打造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太极拳发源地人文资源相匹配的中华武术文化养生旅游目的地,同意你县建设太极文化国际旅游养生基地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温县城东5公里的清风岭上陈家沟西南侧,东临旅游公路,西、南两侧为农田,北靠南水北调中线主河道。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由太极学院、太极养生基地、陈家沟太极拳推广中心以及太极大酒店四部分组成,总占地面积3347亩,总建筑面积57356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115008万元。资金由银行贷款和项目承办单位自筹解决。  五、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七、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土地证国用(2010)第000023号和000024号、焦土预审[2010]3号、选字第410825201010001号、焦环然函[2010]2号 、焦教发[2010]81号等。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核准机关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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