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县第三实验中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温县发改委:    你委报来《关于呈报温县第三实验中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温发改字〔2010〕7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教育资源,解决学生就学需求矛盾,扩大招生规模,结合你县实际,同意温县第三实验中学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温县城西部,老温孟路南,五里远村北。占地面积50800平方米(合76.21亩)。    三、根据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同意该校总建筑面积20780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楼、实验楼、综合办公楼、图书阅览室、学生宿舍、餐厅及辅助用房等。    四、项目总投资3695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温县财政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六、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七、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八、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请据此按招标核准意见对设计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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