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村区龙子心学校小学部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马村区发改委:  你委报来《关于呈报马村区龙子心学校小学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马发改〔2010〕2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整合马村区教育资源,缩小其与中心城区的办学差距,降低周边学校的压力,同意建设龙子心学校小学部。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马村区海河路北侧、望江路南侧。  三、根据国家有关建设标准,结合马村区实际,同意马村区龙子心学校小学部总建筑面积9263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楼、综合楼、运动操场和辅助用房等。  四、项目总投资1124万元,资金由马村区财政自筹解决。  五、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七、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请据此按招标核准意见对设计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二○一○年十月八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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