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四批)的通知

博爱县发展改革委: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四批)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0]1311号)转发给你委,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次计划下达我市十大重点节能工程1个,为博爱华强本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淘汰白炽灯发展高效照明节能产品项目,该项目总投资6198万元,2010年投资计划619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90万元,银行贷款3800万元,企业自有投资1908万元。  二、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国家要求项目8月底前开工建设或进行设备、材料采购,形成有效工作量,请抓紧落实。  三、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有关规定。要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要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要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达产达效。  四、请你委加强跟踪调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请于每月25日前,向我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月报内容包括:投资到位和完成情况,形成实物工作量情况,加快项目开工建设采取的措施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等文字材料,并同时填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表(见附表二,今年分批下达投资计划的同一项目,可合并填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表)。   附表一:焦作市十大重点节能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第四批)  附表二: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四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表式)                                           二○一○年九月日   主题词:节能减排  投资  计划  通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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