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实训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焦发改社会〔2011〕160号 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你校报来《关于呈报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实训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焦职校行字〔2011〕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意见,为改善我市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提高实验实训能力,同意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实训楼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丰收路南侧,中原路以东。    三、根据国家有关建设标准,结合你校实际,同意你校实训楼总建筑面积4119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6108万元,所需资金由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七、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请据此按招标核准意见对设计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完)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