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焦发改投资【2011】312号 沁阳市、温县发展改革委: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1]8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次计划下达我市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具体项目见附表),2011年投资计划9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10万元,县(市)财政投资540万元。 二、切实强化工程实施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有序实施。要优先选用国产设备,杜绝盲目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 三、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要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的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县(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督检查。要切实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不留缺口。认真执行水价改革等有关政策,保证设施建成后正常运行。 四、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对本计划内项目,县(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同时,要做好本批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的跟踪、统计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项目建设进展、资金到位和项目管理等情况报市发改委(城市科)。 请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焦作市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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