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投资〔2011〕563号 博爱县、修武县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林业厅关于转发下达防护林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1]1451号)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次计划转发下达我市防护林工程2个,总投资372.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98万元,县投资74.5万元。 二、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护林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工程建设质量。 三、要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国家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同时确保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附件:焦作市防护林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