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焦作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焦发改社会〔2011〕439号 市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焦作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焦医〔2011〕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按照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工作安排,开展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试点建设,为全面开展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提供经验,同意焦作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人民医院院内。  三、根据国家有关建设标准,结合焦作市实际,同意该项目总建筑面积8450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临床技能模拟中心2000平方米、教学用房2600平方米、学员宿舍3200平方米、改造全科医学示教门诊650平方米。其中临床技能模拟中心位于新建项目一层,教学用房位于二—三层,学员宿舍位于三—四层,全科医学示教门诊(包括内科、神经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传染科、急诊急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康复医学、中医科等共计13个门诊科室)位于医院门诊楼五层。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800万元。所需资金由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自筹解决。  五、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七、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请据此按招标核准意见对设计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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