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发布机关 焦作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焦政〔2011〕10号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01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焦政〔2011〕10号 发布日期:2011-12-01 00:00

焦 作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焦作市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
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精神,为进一步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市场需求、改善人民生活、提升发展水平,市政府决定2011年至2013年在全市实施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奋力走在中原崛起前列、建设更具活力新型城市的目标,以开展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活动为抓手,坚持重在提升、重在为民,大力推进城乡规划上水平、城乡建设上速度、城乡管理上台阶,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基本目标
加强城镇及焦作新区、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城市住房、中心镇和农村社区建设,加快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建立较为完善的现代城镇基础设施和住房保障体系, 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2平方米以上,2013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2%;实施100项投资千万元以上城乡建设项目,力争完成投资45亿元;焦作新区建设初具规模,城乡面貌明显改观,住房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产业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焦作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建设。
加快焦作新区规划建设。坚持产业集聚、产城融合、城乡统筹发展,把焦作新区建成全市“三化”(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协调发展先导区、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对外开放示范区。焦作新区2011年10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新区总体方案力争2011年年底前报送省委、省政府批准实施。加快推进焦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集聚,2012年年底前焦作新区功能区建设出形象、成规模。2013年焦作新区的生产总值占全市的比重达7.5%以上,人口达到30万人,成为焦作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生产性服务设施和公共租赁住房等生活性服务设施,到2012年年底,全面实现基础设施、生产性服务设施和生活性服务设施“三到位”;2013年,全市9个省定产业集聚区从业人员达到20万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20%以上。
加快专业园区建设。依托中心镇和有条件的小城镇,规划建设一批专业园区。2012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专业园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园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入驻企业、就业人口和税收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二)大力实施城市老城区改造。
加快老城区改造步伐。重点改造棚户区、旧住宅小区和传统商业街区以及城区搬迁企业,力争2012年年底前完成建成区内棚户区、旧商业区和城区企业初步搬迁改造。
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按照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群众受益的原则,集中力量加快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庄和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内村庄改造,力争2012年年底前中心城区内的城中村全部实施改造,解放区、山阳区全部完成,中站区、马村区完成80%,县级市实施改造完成80%以上。焦作新区功能区、产业集聚区和城乡结合部村庄基本完成一体化改造,避免形成新的城中村。
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中心城区力争201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工矿企业结合棚户区改造,依照规划利用自用土地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11年,完成各类棚户区拆迁135.3万平方米,开工建设72万平方米,竣工128万平方米,投资19.87亿元;2012年,完成各类棚户区拆迁36.3万平方米,开工建设88万平方米,竣工72万平方米,投资67亿元;2013年,开工建设85万平方米,竣工88万平方米,投资15.57亿元。
(三)大力发展住房和房地产业。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廉租住房建设三年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税费优惠等政策,争取中央投资补助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逐步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范围扩大到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的进城务工人员。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加大政府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2011年,开工建设廉租住房3万平方米、竣工1.1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0.15亿元,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25万平方米、竣工1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21亿元,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平方米、竣工0.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0.4亿元;2012年,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5万平方米、竣工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0.27亿元,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2万平方米、竣工2.2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0.92亿元,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平方米、竣工1.0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0.16亿元。2013年,开工建设廉租住房4.8万平方米、竣工2.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0.54亿元,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万平方米、竣工1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15亿元,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6万平方米、竣工1.0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0.35亿元。
加快产业地产发展。大力发展工业地产,加快工业厂房、专业物流园区建设;积极发展商业地产,重点开发各类商业营业用房,建设一批商贸区、休闲区工程;大力发展住宅地产,进一步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稳步增加普通商品住宅供给。到2013年,三年累计完成房地产业投资200亿元以上,新开工面积10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00万平方米。
(四)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铁路网、公路网、水网、林网、电网和信息网“六网”建设,构建“对内大循环、对外大联通”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加快城际和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完善路网体系。强力推进“两纵一横”三条省道升国道和六条县道升省道、焦作黄河大桥、孟州黄河大桥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云郑高速公路,加快桃花峪黄河大桥建设。加快建设郑焦城际铁路,力争2013年年底前初步建成。加快城市道路、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城市交通设施建设。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在政策、资金投入、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保障,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场站、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建设;每年投资1000万元更新公交车辆30台,促进公交车辆上档升级。加强对占用道路停车位设置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严格管理,充分发挥现有道路设施功能作用,提高道路服务水平,保障道路安全和畅通。2011年,全市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平方米,百辆汽车拥有20个以上停车位;2012年,全市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3平方米,路网密度达到6公里/平方公里,百辆汽车拥有30个以上停车位,市民出行公交分担率达到30%以上;2013年,全市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路网密度达到7公里/平方公里,百辆汽车拥有35个以上停车位,市民出行公交分担率达到35%以上,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强化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人民路东西向延伸工程2011年竣工通车。做好中原路南延至武陟县城的前期准备工作。启动迎宾大道向南延伸工程,建设焦作与郑州之间的快速通道,拉近中心城区与郑州之间的距离。开工建设城市外环快速通道,开工建设中南路、南洋路、东海路,与在建的林邓路形成环状通道。加快骨干道路建设,开工建设河南路、站南路、南通路延伸工程;中原路向北延伸至林邓路,连接山阳区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在市区东部形成衔接南北的快速通道。打通一批断头路,对老城区内的断头路、阻塞路、丁字路等进行充分整合并打通,重点建设南北向交通干道,将工字路、新华街、青年路向南延伸至建设路,果园路向北上与太行路连接。
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重点实施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燃气和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三年内改造长度力争达到150公里。实施对六座危桥改造和拓宽工程,扎实推进城市公共安全项目建设,保障城市安全高效运行。加快供热管网建设,三年内每年投资1000万元,每年新增供热面积40万平方米。加快城市燃气设施建设。2012年年底前,全市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75%,县城达到40%;2013年,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80%,县城达到50%。
加快民生工程建设。加快新区中医院、同仁医院、北大附中焦作校区建设,争取2012年投入使用。积极推进职教园区建设,2011年,开工建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完成投资2.6亿元;2012年完成投资1.2亿元,启动职教园区第二批土地征用工作;2013年,启动职教园区二期工程,完成项目前期建设手续,争取开工建设。加快推进焦作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建设,2011年底前,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和全民健身中心全部开工;2012年完成投资5亿元,基本完成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和全民健身中心的主体工程;2013年完成投资5亿元,体育场完工投入使用,2014年初体育馆、游泳馆和全民健身中心建成交付使用。建设“十五分钟体育健身圈”和100个社区健身辅导站,推进“健康焦作”体育惠民工程。规划建设一批商业网点和农贸市场,为群众就医、就学、购物提供便利条件。
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中心城市和县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新建、扩容,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升处理能力。推进中水回用工程,加大中水回用力度。推行垃圾分类和垃圾资源化利用,开工建设建筑垃圾处理项目,综合利用城市建筑垃圾。到2011年年底,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8%以上;到2012年年底,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6%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达到3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到2013年年底,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7%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达到35%以上。
加快城市生态设施建设。以南水北调城区段工程、引黄入焦工程为重点,高水平规划建设城市水系景观和绿地景观。做好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设计与规划,适时开工绿化带建设。开展新河整治工程,对普济路与山阳路之间的新河段综合整治开发,实施高压线入地、河堤绿化、雨污分流以及商品房开发等项目。2012年,开工建设府城、苏蔺水厂,合理利用南水北调水资源,涵养焦作地下水资源。加大瓮涧河、群英河、普济河整治力度,完善穿城河道两侧及河坡整治绿化,力争三年内全面实现污水入地、雨污分流。以缝山公园为中心实施北山绿化工程,整合缝山公园周边林地,扩建公园规模,增大绿地面积。加快体育公园、园林博物馆及城市道路绿化带的建设,做好人民公园、生态植物园、盆景基地的建设改造工作,推进城区周边的工矿废弃地和煤矿塌陷区综合改造,形成新的城市景观,优化人民群众生活、工作环境。
(五)加快新农村建设。
积极推进中心镇建设。优选6个具有较好区位优势、较强经济实力、较好设施基础、较大发展潜力的中心镇作为加快建设试点,重点支持其率先发展。到2013年年底,试点中心镇发展成为农村区域经济社会中心和现代化特色城镇,人口规模达3万人以上;一般镇重点发展特色明显的矿产资源、农产品加工和文化旅游服务业,逐步做大城镇规模。加强中心镇与专业园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衔接,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与农民就近就业转移,人口集聚率年均增长3%以上。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就业为本、量力而行、群众自愿的原则,先试点,再示范,抓好60个新型农村社区的示范建设工作。引导南水北调工程移民迁建、煤矿沉陷区和灾害易发地区移民项目向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建设,构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新格局。
加快推进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与县(市)基础设施的对接联网和向农村辐射延伸。依托小城镇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建设集中供水设施,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2011年年底前,完成建制镇、乡生活垃圾集运设施建设任务;2012年,基本建立“村组保洁、乡镇收集、县(市)运输、集中处理”的县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和安全稳定运行机制;2013年,中心镇和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六)进一步提高城乡管理水平。
实行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容市貌治理的重点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规范广告牌匾、治理占道经营,对主要道路沿街破损建筑物外立面定期进行粉刷保洁,加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铁路沿线以及支路、背街小巷等区域的卫生保洁和环境整治。建筑工地重点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全部实行围挡作业。住宅小区重点治理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占用公共场地等现象。市政公用行业重点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城市交通管理重点优化交通组织,完善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推进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建设,缓解市区主干道交通压力,改善市民出行环境。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到2012年年底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扎实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到2011年年底,力争全市达到精细化管理标准;到2012年年底,城区和县城市容市貌规范有序,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开展镇容村貌治理。加强小城镇和农村社区生态环境建设,推动有条件的重点镇率先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立县域环卫保洁体制机制,着力建设一批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生态文明、环境优美的宜居城镇和乡村。2011年年底前,50%以上的建制镇镇区和乡驻地完成环境综合整治达标验收;2012年年底前,全部建制镇镇区和乡驻地完成环境综合整治达标验收。
提高城市集约节约发展水平。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鼓励执行低能耗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扶持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倡导农村住房节能,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加快关停城市市区自备水源,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推动公共建筑、居民小区推广应用节水设施、器具,加强高耗水重点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快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广节能省地型住宅,推广使用多层标准化厂房。继续加强城市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以下简称“禁实”)工作,加快推进乡镇“禁实”工作,到2012年年底,中心镇实现“禁实”;到2013年年底,乡镇实现“禁实”。大力发展非黏土类、复合型、自保温墙体材料,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98%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导,保障城乡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建立覆盖城乡的规划体系。科学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引导城乡建设健康发展。加快建立由城镇体系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构成的城乡规划体系。2011年6月底前,实现全市和县城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2012年年底前,完成中心镇主要街区、一般建制镇镇区近期建设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基本完成应当编制规划的基层行政村规划编制。
提高城乡规划编制和建筑设计水平。按照“三规合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互统一)的原则,加强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规划的充分衔接。树立先进理念,健全规划公示和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制度,加强规划设计方案论证,严格施工图审查技术把关,推进规划科学民主决策。地标性建筑、重要街区和景观路段、具有较大规模的居住小区的方案设计,应面向高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征集比选或设计招标。
加强规划监督管理。强化城乡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建立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法定依据的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机制,严格实行“五线”(道路红线、绿化绿线、市政用地黄线、河湖水系蓝线、历史保护紫线)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调整程序。健全规划公示公布制度,到2011年年底,设立并开放规划展览馆,县(市)设立形式多样的展馆或展室。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活动,依法拆除一批违法违规建筑,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实施项目带动,加快城乡建设步伐。
加快在建项目建设。明确阶段性目标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细化落实项目实施环节责任制,加快解决要素供给和难点问题,狠抓资金落实、形象进度等关键节点,进一步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快建设进度,争取项目早建成、早投用。
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强力推进一批能够争取国家、省支持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市政府每年列支一定的经费,用于项目的前期准备,做到专款专用。加大项目联审联批力度,加快项目审批或核准。项目建设单位提前完善立项、用地、环评、规划等申报资料,深度达到国家、省资金安排要求,为争取建设资金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项目沟通协调和督促落实力度,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抓好建设项目谋划。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中央资金投向和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要求,建立城乡建设项目库,力争三年达到100项,完成投资45亿元以上。加强项目储备和充实,通过有效管理,形成续建、新开工、拟建、储备四种项目类型的梯次项目库结构,真正做到建设一批、储备一批、开发一批,形成梯次推进、良性循环的项目运作格局,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持续推进和投资后续增长能力。
(三)着力改革创新,加大城乡建设投融资力度。
建立“政府主导、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规范运作五大投融资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市场运作,使其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主体和龙头。全面放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等行业和领域。建立混合经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实行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制度,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灵活运用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移交)、TOT(移交—经营—移交)等融资模式,扩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规模。
多渠道加大城乡建设资金投入力度。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调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参与城乡建设的积极性。稳步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将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入全部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政策规定必须安排的支出后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创新城乡建设管理体制。积极探索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机制,对搬迁居民数量较多、有重大影响的老城区成片改造项目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组建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采取依法向国内外招商引资、申请金融机构贷款或采取财政贴息贷款等方式,解决项目拆迁安置和建设资金。充分发挥土地储备中心职能作用,挖潜盘活城镇存量土地。建立城乡一体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将新区、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建设和重点工程、乡村公共设施工程建设等全部纳入监管范围,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转变建筑市场监管方式,推行工程担保制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增强履约能力和信用意识,防范工程风险,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事件发生。创新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建设实施方式,积极推行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房屋拆迁管理,严格拆迁许可制度,实施依法和谐拆迁。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为切入点,切实加快项目审批步伐。
开展农村土地综合利用。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序流转,推进建设用地的合理布局和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复垦投融资平台,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农村住房建设和村庄改造。
(四)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城乡建设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市政府建立由市政府领导为召集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市城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具体组织实施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各县(市)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市)政府是实施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主要思路、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细化要求,量化指标,使行动计划的实施广泛深入、富有成效。
加强督促考核。市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健全例会约谈和工作监督机制,坚持季度督查、半年总结、年终评比,检查评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实施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先进县(市),每年给予通报表彰和资金奖励;对落后的县(市),严格实行问责。



二○一一年十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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