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沁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基础设施综合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焦发改社会〔2011〕534号  沁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报来《关于呈报沁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基础设施综合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沁发改〔2011〕1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实施意见》,优化我市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改善职业教育基础设施状况,提高职业教育规模和水平,同意沁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基础设施综合性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沁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院内。  三、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同意沁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楼、图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等屋面防水更新维修面积9300㎡,更换门窗429个,地面铺设地板砖5860㎡;油漆墙面20070㎡,改造厕所、洗刷间共计76间,电力增容及用电线路、用电设施改造更新,供排水管道改造更新,学生食堂、餐厅改造维修,运动场改造更新等。  四、项目总投资319万元,资金由申请省财政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七、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设计、监理、施工、重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请据此按招标核准意见对设计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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