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项目已由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中央 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该项目规划用地54亩。建筑主体地上1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9.85米。总建筑面积22049.4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127.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21.72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上与地下建筑耐火等级均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2.2 建设地点:焦作市人民路东段,瓮涧河以东、思达路以南、规划路以西、人民大道以北之间地域中部。2.3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含保修期结束)全过程监理。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外地进焦企业应提供经企业工商注册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证明。3.4 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在报名时将对投标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列入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不廉洁记录名单库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不廉洁情况向招标监管部门备案。3.5外地投标企业须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开标时提供备案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咨询电话:0391-3557219。3.6 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总监、承办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咨询电话:0391-3570299。4. 报名时间及地点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18日至2012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报名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窗口。逾期不再接受报名。4.2 报名时须携带填写好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表》,(此表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一式三份)。4.3 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副本)、总监证及单位授权总监委托书、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前来报名。(以上证件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18日至2012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购买招标文件。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2000元。6.3 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7.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 中标结果请登陆本公告的发布媒介查看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5月23日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投标网及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焦作市太行路 地 址:焦作市温州商贸城5号楼34#邮 编:454000 邮 编:454000 联系人:韦亚国 联系人:白女士电 话:15838988165 电 话:0391-3380299 13839121623传 真:/ 传 真:/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ndm998829@126.com网 址:/ 网 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市金水路支行账 号:/ 账 号:170202071920012088510.监督人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 0391-3569728 |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焦招JLGK-12-14 发改委编号:焦发改招标[2012]43号 采购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12-90 交易编号:JZG1211103011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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