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申报2012年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
深度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焦作新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市直各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工信厅信〔2012〕100号)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信〔2012〕308号)精神,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支持工业企业关键业务环节信息化的综合集成及模式创新,重点支持大规模个性化制造、精益制造、准时制造、敏捷制造、虚拟制造、网络制造、综合集成制造、按需制造等模式创新。
(二)产品信息化和服务型制造。支持提高工业产品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工业产品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支持工业企业基于工业产品的信息化,建设面向产品的在线服务、状态监控、故障诊断、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
(三)面向产业服务与行业管理的信息化服务。支持针对研发设计、企业管理、共性技术、信息服务、交易服务、电子商务、工业物流、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环节,面向产业链、产业集群、行业性和区域性的信息化服务项目。支持民爆行业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所申报的项目应为正在实施的项目或是2012年内可以正式开工建设的项目,并且在两年内能够实施完成。鼓励采用安全可控的软硬件系统的项目方案。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和焦作新区发展改革规划局负责做好本地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市直企业直接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
(二)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省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的项目。
(三)请于5月20日前将项目推荐表和申请报告统一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材料应包括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用光盘保存,名称格式为“单位名称 项目申报方向 项目名称 ”。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四)项目申报单位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www.jzec.gov.cn)主页面《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项目申请报告格式的电子文档。
(五)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试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39号)的要求,在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服务网站(www.miit-iii.org)下载电子文档,自行开展企业两化融合水平的自评估。登录工业信息化运行形势监测系统(www.miitirpc.com)注册。
(六)专项资金对项目的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原则上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七)要严格按照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工作按时完成。
联 系 人:杨建国 张继山
联系电话:3569391
附件:1.两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
2.2012年两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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