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焦作中站区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焦发改投资〔2012〕89号 中站区发改委: 你单位《关于呈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中区发改[2012]21号)收悉,根据市政府政府性投资项目“十个百分之百”的要求,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海瀚联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中站区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焦作市中站区跃进路南侧中站区人民医院院内。 2、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2546.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095.88平方米,设计床位数200床。门诊病房综合楼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长63.80米,宽21.70米,主体建筑高度47.7米。建筑分类:一类高层建筑。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墙体采用钢筋砼墙,建筑类别为一类高层,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抗震措施提高一级。 3、主要建设内容:门诊病房综合楼、医技等业务用房、电梯、低压配电系统、照明及照明配电系统、建筑防雷、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弱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电视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管道系统、采暖通风、防排烟等。 三、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概算2966.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87万元,其他费用192.78万元,预备费86.3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投资。 五、要严格落实市政府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规定,项目施工、监理、设备购置及安装应公开招标,招标时需通知我委现场监督。要高度重视项目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六、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报我委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焦作中站区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表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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