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下达河南省2012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桥梁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焦发改投资〔2012〕220号 有关县(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河南省2012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桥梁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2]407号)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总规模及资金来源 本批计划共安排我市农村公路桥梁建设项目10个,建设总规模516延米,安排2012年年度投资1577万元,其中:省补助资金(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财政资金)738.4万元,市县自筹838.6万元。 二、建设和补助标准 为确保路通桥畅,原则上桥梁要与路基同宽,二级公路上的桥梁,省每延米补助1.6万元;三级公路上的桥梁,省每延米补助1.4万元;四级公路上的桥梁,省每延米补助1.3万元。 三、项目业主及前期工作 农村公路桥梁建设项目业主由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担任业主。中桥项目由项目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 各县(市)要严格执行下达的投资计划。请县(市)财政部门及时拨付省补助资金,并切实落实市县配套资金。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争取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焦作市2012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桥梁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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