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项目建设确保经济平稳增长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新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委内各科室: 今年以来,我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增速保持在年初预期目标区间内,但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为认真执行国务院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焦政文[2012]92号)文件精神,牢牢掌握全市经济工作的主动权,加快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确保实现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现就加快项目建设,实现经济平稳增长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项目谋划,加大项目储备。各级各部门要紧紧结合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重点加强交通、能源、水利、节能环保、农村基础设施、教育卫生、信息化等领域项目的谋划,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加大项目储备,为下一步争取国家支持奠定基础。 二、明确职责,积极做好项目审报工作。根据政府领导安排,我委近期在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收集筛选了15个需上报国家、省审批和134个拟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抢抓机遇,按照项目职责分工,会同有关部门,围绕上述重大项目,加大同上级发展改革部门的沟通衔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将主要工作精力投入到跑项目、争资金上来。如需要市领导出面协调,应及时报告委主任,加快推动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级批复,抢占发展先机。各业务科室每周一,都要将上一周重大项目对接、沟通和资金争取情况报委固定资产投资科,由投资科统一汇总通报。 三、简化程序,加快项目审批。各科室要对手头的待审批的项目要逐个梳理排查,符合审批核准条件的项目要抓紧办理,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计划要抓紧下达。今后,委内有关科室在项目审批或核准时,对企业投资项目仅从维护公共利益角度进行评估和审查,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均由企业自主决策。 四、积极运作,推进项目实施。要加大项目分包力度。要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责任明确,任务具体,分包到位,确保落实。特别是对1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进行再梳理再排查,认真为项目单位搞好协调服务,推动重点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尽快形成投资高潮。对于职权范围内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形成文字材料,及时上报市政府解决。 五、实行奖励机制。市发改委将在今年年底,对在争取国家支持重大项目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优,予以表彰。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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