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政法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稽察的通知
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发改委、项目办: 根据省发改委2012年项目稽察工作要点要求及我市2012年重点稽察项目计划安排。我委决定于7月中对全市政法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稽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稽察范围:2011年以来中央、省、市投资在建、竣工的市公检法司基础设施项目(名单详见附表)。 二、稽察内容:是否按照已批复的建设项目和投资规模进行建设,有无擅自更改项目单位、变更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的情况,建设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工程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情况等。 三、稽察方式 1、听取有关项目单位情况汇报。 2、查阅项目单位有关项目建设的报批资料、财务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3、进入工程建设现场进行实地检查。 四、稽察要求:各县(市)区发改委、项目办要督促项目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准备文字汇报材料及项目有关资料,配合好此次检查工作。 附件:1、焦作市公检法司基础设施项目稽察名单 2、项目查验材料清单 二O一二年七月二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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