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水利工程(第二批)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焦发改投资[2012]624号 有关县(市)区发展改革委、新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水利工程(第二批)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2]1491号)中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投资计划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下达我市安全饮水工程投资464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788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1006万元,市财政投资332万元,群众自筹521万元。  二、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按规定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安全。  三、要加强建设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同时,要确保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用于偿还拖欠款。  四、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实行季报制度,要按照要求及时将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安排使用情况和建设成效等报送市发改委(农经科)。   附件:焦作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一二年十月(完)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