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焦 作 市 林 业 局 焦发改投资[2012]632号 博爱、武陟、修武、温县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1559号)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次计划转发下达我市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项目4个,总投资291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采取中央定额补助的方式,补助标准为人工造乔木林300元/亩,封山育林70元/亩。要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国家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附件:焦作市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一二年十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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