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投资[2012]707号 有关县(市)区发展改革委、新区发展改革规划局: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建设项目2012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2]1447号)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共下达我市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建设项目78个,2012年计划总投资2342万元,其中:省财政专项补助780万元,市投资716万元,县投资740万元,单位自筹106万元。以上投资全部纳入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下达的投资计划组织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滞留、挪用。要精打细算,节约投资,同时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附件:焦作市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建设项目2012年省基建投资计划表
二○一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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