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 为及时监测掌握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情况,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按照国家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价格监测机构要认真做好春节期间价格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监测内容 各地要扎实做好与群众生活、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重点监测反映粮油肉蛋菜价格动态,密切关注交通运输、旅游餐饮、景点门票等价格情况。要切实加强市场调查巡视工作,第一时间反映价格异常、突发波动情况和市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信息报送方式 2月12日和15日上午9点前,各县(市)、区价格监测机构通过焦作价格信息网(http://www.jzjgxx.gov.cn/)报送当地食品、农资和其它商品及服务等价格监测数据,同时报送本地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综合情况。综合情况等文字材料报送至jzwjzhk@163.com。各地移动值班电话要确保24小时开机,随时接听紧急工作指令。遇有市场异常或突发波动情况,要立即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领导和我委报告。 各地要加强领导,认真安排,增强责任心,切实做好春节期间价格监测值班的各项工作。 联系人:王海波 联系电话:3569855 二〇一三年二月六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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