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陟县城关高中调整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焦发改价格[2013]95号 关于武陟县城关高中调整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陟县发改委:你委《关于武陟县城关高中学生住宿费重新核定标准的请示》(武发改价格[2012]183号)收悉。根据《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成本监测所对武陟县城关高中学生住宿费成本审核情况,经研究,现就该校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学生住宿楼8人间不配备空调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期220元;8人间配备空调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期250元。该项收费标准包括房屋折旧、水电费、家具折旧等配套费用。学生公寓楼要保证附属设施的完好,向学生提供安全清洁的良好环境,保证学生的正常用水、用电等,不得在住宿费以外再重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严禁在寒暑假期间向学生另行加收住宿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期收费。二、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学生入住。三、你委接文后,应督促学校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并自觉接受价格、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期限为一年。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 日        主题词:教育  住宿标准  批复(完)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