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新河河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改委编号:焦发改招标【2013】51号 招标编号:焦招SJGK-13-04 采购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13-77 交易编号:JZG131120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焦作市新河河道治理项目,项目已经市发改委(焦发改城市【2013】6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集团自筹,招标人为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河位于焦作市新区和老城区的城乡结合部,始于灵泉湖,沿途有白马门河、普济河、群英河、李河等河道汇入,穿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周庄东穿越丰收路后汇入大沙河,河道全长约18.5km。本次项目治理范围西起南水北调总干渠,东至文昌路,全长12.9 km。工程包括:新河河道治理(包括排污治理、河道疏浚、河道砌筑)、河道两岸景观建设、河岸道路硬化、跨河桥梁建设或改造。 2.2 周期要求:勘察设计周期为100日历天,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相关周期服务延伸至工程施工结束。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及后续的相关服务。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治理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作。 3.3 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须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 月16日至2013年4月 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在 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报名。 4.2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携带的资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类似工程业绩合同。 注:以上所需材料在报名时均需携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4 月16日至2013年4月 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焦作市民主南路十八中对面中州宾馆一楼) 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13日 15时00分,地点为 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 7.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91-8796468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女士 徐女士电 话:0391-3989188 1590360199711.监督单位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391-3569728焦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121260焦作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57250 2013年4月16 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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