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山阳区新城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焦发改社会〔2013〕45号  关于焦作市山阳区新城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山阳区发改委:    你委《关于呈报焦作市山阳区新城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山发改文[2012]31号文)收悉。根据2012年市财政教育基建项目投资计划预安排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南水北调工程拆迁学校的学生入学问题,满足安置小区及周边区域内适龄儿童享受教育的需求,原则同意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山阳区新城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阳区文成路与瓮涧河道交叉口西南角,南水北调恩村集中安置小区内。    三、根据国家有关中小学校设置标准的要求,结合你区实际情况,同意该项目建筑面积约1260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3710万元,资金由市财政和区财政配套解决。    五、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七、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设计采用议标方式,对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请据此按招标核准方案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方案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方案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山阳区新城学校.xls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主题词:教育  项目  批复 抄送:市政府,市财政局、教育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消防大队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月21日印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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