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工信〔2013〕135号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豫工信明电〔2013〕64号)和《焦作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单位要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推动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管理责任的落实,切实将省工信厅、市政府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实现全市工业行业安全形势的稳定向好。
      二、检查范围和实施步骤
      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为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政府职责分工所直接监管、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此次安全大检查自2013年6月20日起至9月31日,采取单位全面自查、部门检查、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市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出的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并于6月30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运行监测协调局。
      (二)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阶段:7月20日前,各类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制订具体检查方案,认真开展安全检查。要组织对本单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深刻吸取本单位和其他同类企事业单位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对不能立即治理的重大隐患,相关单位落实应急措施,加强监控,并按“五定”(定措施、定责任、定资金、定时限、定预案)原则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要将安全大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局;在此期间,各县(市)区工信局要对负责监管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督导检查。
      (三)督查检查阶段:7月20日至8月30日,各县(市)区工信局要组织由相关业务科(股)室参加的督导检查组,对本系统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于8月30日之前,完成对本系统企事业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督查检查。市工信局将组织安全生产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回顾阶段:为巩固安全大检查成果,确保取得实效,8月30日至9月31日,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回顾。主要针对在督导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重大问题是否治理到位进行检查回顾;检查相关责任单位是否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到位,隐患和问题是否及时得到解决。
      三、检查和督查内容
      (一)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国家及全省、全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四)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四、组织领导
      此次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工信局统一组织和领导。为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日常指导、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市工信局成立安全大检查办公室,设在运行监测协调局,办公室主任由运行局局长王红艳同志兼任。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大检查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大意义,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迅速将本通知以及本部门的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各县(市)区工信局领导一定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彻底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具体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真正做到不留死角。要通过此次大检查,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生产经营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企业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坚持“重患必停”原则,坚决实行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责任到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隐患排查不彻底,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落实防范措施不力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县(市)区工信局要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不走过场,绝不能应付了事。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畅通信息,加强督导。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各督查工作组要将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企业和当地政府通报,并认真做好整改情况的后续跟踪督导。各县(市)区工信局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工信局;大检查期间实行安全大检查情况月报制度,各县(市)区工信局要将上个月本部门开展安全检查的阶段情况于次月10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运行监测协调局。
      联 系 人:张瑞光   3569408
      电子邮箱:jz3569408@163.com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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