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沁阳利民小区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
焦发改城市〔2012〕719号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沁阳利民小区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 沁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沁阳市利民小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实施方案的请示》(沁发改[2012]11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直接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项目尽快建成投用,原则同意沁阳市华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沁阳市利民小区廉租住房配套设施实施方案》。 二、建设地址: 该项目位于县东街南段东西两侧。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沁阳市利民小区廉租住房项目新建廉租住房1860套,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包括热力设施(高温蒸汽直埋保温管,主管网2055米,支管网4860米)、供排水设施(管道、水表井、阀门井、消防设施及二次加压设备等,给水管网7710米、排水管网7221米)、道路(约41520平方米)、燃气设施(管道及燃气设施,主管道2055米,支管道4860米)、电力设施(线长3780米,路灯153套、路灯配电箱1套和配电房、变压器等) 。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2020万元,其中:热力设施240万元,供排水设施410万元,道路450万元,燃气设施240万元,电力设施68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自筹。 五、建设起止年限:2012年12月—2013年6月 六、注意事项: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做好配建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配建的基础设施项目要与整体项目紧密结合,并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基础设施 实施方案 批复 抄送:市政府,市住建局、房管中心。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30日印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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