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郑焦城际铁路马村段待王安置小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焦发改城市〔2012〕734号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郑焦城际铁路马村段待王安置小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马村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郑焦城际铁路马村段待王安置小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马发改[2012]46号)和马村区待王街道办事处编制的《郑焦城际铁路马村段待王安置小区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为解决郑焦城际铁路马村段拆迁户安置需要,原则同意郑焦城际铁路马村段待王安置小区项目立项。 二、该项目位于马村区文昌路东侧,和谐小区对面。 三、项目占地106.70亩,其中道路29.16亩,实际用地77.54亩。 四、项目匡算总投资2.5亿元;资金来源为马村区待王街道办事处自筹。 五、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以上批复,明确有资质的开发企业作为项目法人,并抓紧落实规划、土地、环保、资金等建设条件。 六、项目法人落实建设条件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我委核准。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基础设施 安置小区 项目建议书 批复 抄送:市政府,市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 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5日印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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