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关于转发下达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沁阳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3]96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批安排我市2013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个。本次下达2013年计划投资80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204万元,省基建投资80万元,沁阳市财政投资522万元。以上投资全部纳入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请按照基本建设要求,重点做好有关建设用地、环评、资金筹措等工作,务必要落实建设资金和配套资金,确保中央支持建设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三、本批投资计划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为一次性定额补助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等。    四、发展改革部门要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完善好各类目标责任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同时,要做好本批项目工程进度的跟踪、统计工作,并于每季度末将项目进展情况报我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社会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焦作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一三年七月日                  抄送: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审计局、统计局,沁阳市政府。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日印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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