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2013年第二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沁阳市、武陟县发展改革委: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2013年第二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3〕10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本批计划国家共下达我市2013年第二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个,2013年计划投资840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2500万元,市县投资5904万元。以上投资全部纳入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切实强化工程实施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有序实施。要优先选用国产设备,杜绝盲目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 三、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要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的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认真落实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确保设施建成后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第一年负荷率应达到60%,第三年开始应达到75%以上。 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建设等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五、请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并于每季度末将项目执行监督检查情况报送我委(投资科、城市科),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附件:焦作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焦发改投资[2013]463号城镇污水处理.xls 二○一三年八月日 抄送:市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统计局。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日印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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