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农信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焦发改价格〔2013〕541号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农信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焦作市安心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农信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焦作市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焦发改收费[2005]706号),结合农信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成本认证报告(焦价事认字[2013]097号),经研究,农信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批复如下: 一、农信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为:高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费最高不超过1.15元/平方米.月。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公司与业主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你公司收费前应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小区内向业主公示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 三、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2013年9月6日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6日印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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