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全市2013年投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稽察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对全省2013年投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稽察的通知》精神,将对2013年全市中央资金计划投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稽察。请你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对本辖区内2013年中央资金计划投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稽察内容:2013年度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资金的转发下达情况,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等。 二、稽察的方式和时间安排:本次专项稽察采取各县(市)、区自查和省、市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13年9月26日-10月10日为各县(市)、区自查阶段,从10月中旬开始,省、市稽察办将对县(市)、区自查情况进行抽查,以迎接国家的稽察。 三、有关要求 本次专项稽察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发改委、要认真组织、迅速行动,在10月12 日前,将稽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市发改委项目稽察科。 电子邮箱jzsxmjck@163.com 联系人:陈艳玲 张萌 0391-3569728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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