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投资〔2013〕号 关于转发下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焦作市引沁灌区管理局: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水利厅 关于转发下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3]1216号)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转发下达我市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投资82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96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198万元,市投资132万元。 二、要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三、本批计划下达的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年度中央投资补助比例国家暂统一按东、中、西部地区1/3、60%、80%安排,待各项目总投资完全确定后,再根据有关地区中、西部投资比照政策实施等情况,在明后两年的投资计划安排中统筹调整地方投资额度。 四、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国家、省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同时要确保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五、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实行季报制度,请你们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附件:焦作市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作市水利局 2013年9月 抄送:市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印发(完)